关于申报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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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10-23 | 发布人:蔡祺祥 | 发布部门:科技部 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争取国家级重大、重要项目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对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培育作用,根据《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检测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面向: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国防领域重大基础类科研项目、国防领域前沿探索类科研项目、政府间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国家级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等。
申报培育基金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可以引领我校相关学科发展,研究内容有可能列入国家各类重大、重点项目的资助范畴或取得重大成果,并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技术储备。对已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初评的以上类型项目,将给予优先资助。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符合《4688美高梅集团唯一网站检测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申请人申报资格的要求:同一类型项目主持或申报限一项,不同类型项目主持或申报不超过两项;当年限申报一项。
各单位按照择优申报原则进行项目申报:航空宇航学院5项(其中每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至少1项),机电学院限报4项;能源与动力学院、自动化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限报3项,其他学院限报2项。请各学院、研究院重视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就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基本条件保证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科技部。
申报项目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经费预算,理工类单项资助经费为15-30万,项目执行周期为2.5年;人文社科类单项资助经费为4-6万,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
请各单位于11月9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盖章,统一交至校科技部、人文与社会科学处相关主管办公室。
联系人:
张小兰(理工类民口)明故宫校区行政楼626室 84892758
张 昊(理工类军口)明故宫校区行政楼608室 84890758
姚 静(人文社科类)将军路校区行政楼407室 52118661
附件: 1.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模板(理工类)
2.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模板(人文社科类)
科技部 人文与社会科学处
2015年10月23日